基层工会所在的企业终止或者所在的事业单位 基层工会因所在企业终止而相应
2025-05-07 12:33 - 立有生活网
哪里有规定企业可以自愿退出工会
不存在企业退出工会的说法。企业应当单独建立工会。
基层工会所在的企业终止或者所在的事业单位 基层工会因所在企业终止而相应
基层工会所在的企业终止或者所在的事业单位 基层工会因所在企业终止而相应
基层工会所在的企业终止或者所在的事业单位 基层工会因所在企业终止而相应
《工会法》第十条规定:
企业、事业单位、机关有会员二十五人以上的,应当建立基层工会委员会;不足二十五人的,可以单独建立基层工会委员会,也可以由两个以上单位的会员联合建立基层工会委员会,也可以选举组织员一人,组织会员开展活动。女职工人数较多的,可以建立工会女职工委员会,在同级工会下开展工作;女职工人数较少的,可以在工会委员会中设女职工委员。
企业职工较多的乡(三)有自己的名称和办公场所;镇、城市街道,可以建立基层工会的联合会。
县级以上地方建立地方各级总工会。
同一行业或者性质相近的几个行业,可以根据需要建立全(三)组织职工开展劳动竞赛、群众合理化建议、技术革新和技术协作活动,总结推广先进经验,做好先进工作者和劳动模范的评选、表彰、培养和管理工作。教育职工服从行政、听从指挥、遵守纪律、执行制度,努力完成工作任务。国的或者地方的产业工会。
全国建立统一的。
第十二条规定:
基层工会所在的企业终止或者所在的事业单位、机关被撤销,该工会组织相应撤销,并报告上一级工会。
依前款规定被撤销的工会,其会员的会籍可以继续保留,具体管理办法由制定。
根据上述规定,工会一般不得撤销,除非企业先注销。企业不存在了,可以按照第十二条执行。
希望能帮到您。谢谢。
基层工会怎样根据职工数量有哪些委员
第十九条 办好医院是工会和行政的共同任务。工会要积极支持对医院各项管理工作行使职权,维护行政指挥系统的高度权威。教育职工遵守院规院纪和职工守则。动员职工积极参加改革,努力提高经济效益和医疗质量、工作质量,全面完成工作任务。根据工会法来定。第十二条 企业、事业单位、机关有会员二十五人以上的,可以建立基层工会委员会;会员不足二十五人的,选举组织员一人,组织会员开展活动。第十一条 工会各级组织按照集中制原则建立。 各级工会委员会由会员大会或者会员选举产生。 各级工会委员会向同级会员大会或者会员负责并报告工作,接受其监督。 工会会员大会或者会员有权撤换或者罢免其所选举的代表或者工会委员会组员。 上级工会组织下级工会组织。 第十二条 企业、事业单位、机关有会员二十五人以上的,可以建立基层工会委员会;会员不足二十五人的,选举组织员一人,组织会员开展活动。 县级以上地方建立地方各级总工会。 同一行业或者性质相近的几个行业,可以根据需要建立全国的或者地方的产业工会。 全国建立统一的。 第十三条 基层工会、地方各级总工会、全国或者地方产业工会组织的建立,必须报上一级工会批准。 基层工会组织所在的企业终止或者所在的事业单位、机关被撤销,该工会组织相应撤销。 第十四条 、地方总工会、产业工会具有团体法人资格。 基层工会组织具备民法通则规定的法人条件的,依法取得团体法人资格。 第十五条 工会、任期未满时,不得随意调动其工作。因工作需要调动时,应当征得本级工会委员会和上一级工会的同意。
乡镇、街道应当建立工会委员会或者工会联合会;社区可以建立工会组织。根据《工会法》:基层工会委员会委员名额按会员人数确定。25人以下者,设或组织委员1人;25至200人,设委员3至7人;201至1000人,设委员7至15人;1001至5000人,设委员15至21人;5001至10000人,设委员21人至29人;10000人以上者,委员多不超过37人。大型企(事)业单位基层工会委员会,经上级工会批准可设常务委员会,常务委员会人数不超过委员会人数的四分之一。女会员10人以上的应建立女职工委员会,不足10人的可以设女职工委员1人。
山东省实施《中华工会法》办法(2003修订)
章总则条为了实施《中华工会法》,保障工会依法行使各项权利和履行各项义务,维护工会和职工的合法权益,发挥工会在现代化建设事业中的作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和其他组织以及工会和职工,均应遵守本办法。第三条工会必须遵守、维护宪法和法律,以宪法为根本活动准则,依照工会章程自主地开展工作。
机关及其所属部门、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应当支持工会依法开展工作。第四条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是工会的基本职责。工会在维护全国总体利益的同时,依法代表和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第五条工会必须密切联系职工,听取和反映职工的意见和要求,关心职工的生活,帮助职工解决困难,全心全意为职工服务。第二章工会组织第六条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和其他组织依法组建工会。
上级工会有权派员帮助(二)组织职工选举职工代表,组织职工代表学习和的政策、法令和医院管理知识。和指导企业职工组基层工会组织具备下列条件,经市(地)级以上地方总工会审查、批准,办理工会法人资格登记,取得团体法人资格:建工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阻挠。
对新建的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和其他组织,上级工会应当帮助和指导职工在六个月内组建工会,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支持,并提供必要的条件。第七条工会组织的建立、分立、合并,必须报经上一级工会批准。
小企业相对集中的地区或者行业,可以由乡(镇)、街道工会或者产业工会代表职工分别与相应的企业代表组织或者企业进行平等协商,签订区域性或者行业性集体合同或者协议。
工会对企业、事业单位执行集体合同和劳动合同的情况进行监督。第十五条各级工会依法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对用人单位遵守劳动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监督。第十六条企业可以设立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主任由工会代表担任,依法主持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县级以上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应当由同级工会派代表参加;工会劳动争议仲裁员经同级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聘任后,参加仲裁活动。第十七条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发生停工、怠工,工会应当代表职工同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或者有关方面协调,反映职工意见和要求,并提出解决意见。对职工的合理要求,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应当予以解决,并将解决的结果书面报同级地方总工会。工会协助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做好工作,尽快恢复生产和工作秩序。第十八条工会动员和组织职工积极参加经济建设,努力完成生产任务和工作任务。第十九条工会会同企业、事业单位教育职工以主人翁态度对待劳动,爱护和企业的财产,组织职工开展群众性的合理化建议、技术革新活动,进行业余文化技术学习和职工培训,组织职工开展文娱、体育活动。
黑龙江省实施《中华工会法》条例
工会组织的建立,必须报上一级工会批准。章 总则条 根据《中华工会法》,结合本省实际情况,制定本条例。第二条凡在本省行政管辖区域内的企业、事业单位、机关、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中以工资或者其他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体力劳动者和脑力劳动者,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宗教信仰、教育程度,都有依法参加和组织工会的权利。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阻挠、限制职工参加和组织工会,不得对参加和组织工会的职工进行打击报复。
工会依法自主开展工作,其合法权益不受侵犯。第三条 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是工会的基本职责。 本省各级工会组织代表职工利益,依法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第四条 工会通过平等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协调劳动关系,维护职工的劳动权益。
工会通过职工大会、职工或者其他形式,组织职工参与本单位的决策、管理和监督。
工会通过劳动法律监督和劳动争议处理制度,监督企业执行劳动法律、法规,为职工提供法律服务,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第二章 工会组织第五条 工会各级组织按照集中制原则建立。上级工会组织下级工会组织。
各级工会委员会由会员大会或者会员选举产生。工会、可以由会员大会或者会员选举产生,也可以由工会委员会选举产生。
基层工会委员会委员由上届委员会根据所辖多数工会小组或者车间、科室工会会员的意见提出建议,由工会会员大会或者会员选举产生;也可以由会员大会或者会员直接选举产生。
企业和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的主要负责人的父母、子女、配偶和兄弟姐妹等近亲属不得作为本单位基层工会委员会成员的人选。第六条 基层工会的会员大会或者会员,每年至少召开一次。
会员的代表,任期三年或者五年,具体期限由上一级工会决定。
(一)审议和批准工会基层委员会的工作报告(五)会同有关部门做好会议期间的组织工作和会务工作。;
(二)审议和批准工会基层委员会的经费收支情况报告和经费审查委员会的工作报告;
女职工委员会在同级工会委员会下开展工作。
女职工委员会主任应当通过程序选举产生。女职工委员会主任应当由同级工会女或者女担任,非由女或者女担任的,其任职期间享受同级工会待遇。第八条 省、市(地)、县(市、区)建立地方总工会。
同一行业或者性质相近的几个行业,可以根据需要建立产业工会或者建立区域性的行业或者产业工会联合会。第九条 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和劳动行政部门在进行企业注册登记、年度检查和执法监察时,应当督促企业支持职工依法组建工会。
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和其他组织在开业或者成立六个月内尚未组建工会的,上级工会应当派员帮助和指导企业职工组建工会。
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和其他组织应当对职工组建工会给予支持。第十条 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违法撤销工会组织,也不得将工会组织及其工作机构与其他组织或者部门合并。
基层工会所在的企业终止或者所在的事业单位、机关被撤销,该工会组织相应撤销,并报上一级工会备案。第十一条 职工二百人以上的企业、事业单位的工会,设专职工会。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事业单位工会的专职的人数可以不低于职工总人数的千分之三;其他单位工会的专职的人数由上级工会与企业、事业单位协商确定。
乡镇、街道工会可以设专职工会或者;乡镇、街道职工人数超过三百人的,应当设工会专职。
乡镇、街道专职工会任职期间,享受乡镇、街道行政副职待遇。第十二条 省、市(地)、县(区)总工会以及产业工会,自依法建立之日起,即具有团体法人资格。
(一)已经依法成立工会委员会;
(二)有必要的财产或者经费;
(四)能够承担民事。
工会为工会的法定代表人。
企业有多少人必须建立工会
(九)承办职工或大会团交办的事宜。根据《中华工会法(修正)》第二章第十日的规定“企业、事业单位、机关有会员二十五人以上的,应当建立基层工会委员会;不足二十五人的,可以单独建立基层工会委员会,也可以由两个以上单位的会员联合建立基层工会委员会,也可以选举组织员一人,组织会员开展活动。女职工人数较多的,可以建立工会女职工委员会,在同级工会基层工会专职、或者委员自任职之日起,其劳动合同期限自动延长、延长期限相当于其任职期间;非专职、或者委员自任职之日起,其尚未履行的劳动合同期限短于任期的,劳动合同期限自动延长至任期期满。但是,任职期间个人过失或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除外。下开展工作;女职工人数较少的,可以在工会委员会中设女职工委员。”也就是说如果你单位有会员人数达到25人就必须建立,现在的做法是要求普及工会组织。
工会经费缴费单位上缴比例
(四)选举出席上级工会的代表。基层工会所在的企业终止或者所在的事业单位、机关被撤销,该工会组织相应撤销,并报告上一级工会。第八条各级工会设女职工委员会。女职工不足二十五人的基层工会设女职工委员。女职工委员会、女职工委员代表和维护女职工的特殊权益。第九条乡(镇)、街道建立工会或者基层工会联合会,依法开展工作。第十条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和其他组织有职工二百人以上的,依法配备专职工会;职工不足二百人的,配备专职或者工会。第十一条省、市、县(区)总工会、产业工会,从成立之日起即具有团体法人资格。法律分析:未成立工会组织的,工会经费按全额上缴上级工会组织,一般工会经费返回企业基层工会的比例为60%。
法律依据:《中华工会法》
第二条 工会组织原则,根据全国劳动大会通过之章程之规定,应为集中制。各级工会委员会,均应由会员大会或选举产生。工会会员有根据工会章程之规定随时撤换其所选举之代表或委员之权利。各级工会委员会,应向所代表之会员群众或其报告工作,并服从上级工会组织之决议或指示。
第十三条 基层工会、地方各级总工会、全国或者地方产业工会组织的建立,必须报上一级工会批准。基层工会组织所在的企业终止或者所在的事业单位、机关被撤销,该工会组织相应撤销。
工会规章
第十一条 会员团的任务是:审议决定大会议程,组织大会的召开,讨论审议大会有关的报告和大会决议的草案,检查督促大会各办事组织的工作,审理大会期间代表的提案和其他有关事宜。发个样本给你,你照着该一下就可以了
章 总 则
条大学临床肿瘤学院工会是的一个基层组织,是在大学临床肿瘤学院委员会下,代表肿瘤医院职工利益,为职工说话办事的职工群众组织。
第二条 院工会坚决贯彻执行的方针、政策,在厂委的下,反映职工群众的愿望和要求。根据我院工会组织的特点,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积极主动、负责地开展工作,发挥连结和职工群众的纽带和桥梁作用。
第三条 院工会在院委下,认真贯彻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团结带领全厂职工,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以经济体制改革为重点,团结和带领全院职工,振奋精神,克服困难,充分发挥工会在搞好医院建设、推进医院改革、全面完成医院各项目标中的重要作用。
第四条 院工会努力搞好自身建设和改革,不断增强工会活力,认真履行工会各项职能,努力为职工说话办事,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积极开展以建设“职工之家”为主要内容的各项活动,加强对职工的思想教育、文化技术教育和职业技能训练,把我院职工培养成为一支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职工队伍,从而充分发挥工人阶级在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中的主力军作用,为企业发展作出贡献。
第五条 院工会执行集中制的原则,切实保障会员的权利,坚持群众路线,一切为了职工群众,一切依靠职工群众,全心全意依靠职工,全心全意为职工群众服务,把工会办成“职工之家’,工会干部成为“职工之友”。
第二章 会员
第七条 会员的职权是:
(一)审议和批准院工会委员会和经费审查委员会的工作报告。
(二)讨论并决定院工会工作的重大问题。
(三)选举院工会委员会和经费审查委员会。
院工会委员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员代表会议,向会员报告工作和经费收支情况。
第八条 院工会主持召开工会委员会,讨论拟向院委和上级工会所作的关于召开会员的请示报告,同时应做好大会的组织筹备工作和按照大会的要求,开好团和会员代表预备会议等会前准备工作。
第九条 会员代表名额应根据全院会员的人数,本着工作需要和照顾各方面代表性及其他因素的原则,由工会委员会讨论确定。
各工会小组,在确定代表人选时,必须充分发扬,体现会员意志,并采用无记名投票的方法选举产生。
第十条 会员团,由上届工会委员会提名,经会员代表预备会举手表决,选举产生。
第三章 院工会委员会
第十二条 院工会委员会由会员选举产生,并须经院委审核后,方可正式组成。
第十三条 新一届院工会委员会选出以后,在委员中指定一人主持召开新一届院工会委员会次全委会,主要内容有:
(一)选举工会、;
(二)委员进行分工。
以上各项选举结果和委员会分工情况,由新一届院工会负责向上级工会报批。
第十四条 院工会的组织原则:
(一)工会与委员之间仅是分工不同,不存在上、下级的关系。各委员要自觉树立全局观点,积极参加集体。研究讨论问题时,要充分发表各自的意见。集思广益,统一意见,积极主动地做好本人分管的工作,并要及时向委员会报告工作情况。
(二)院工会工作中的下列重大问题,必须经过院工会委员会讨论决定:
1.关于如何贯彻医院委和上级工会的重要指示和重要决定的问题;
2.工会工作、总结;
3.向院委和上级工会报送的重要材料、报告;
4.工会的财务预决算;
5.工会的重要组织问题;
6.群众普遍关心的问题和其他重要事项。
(三)工会委员会每季召开一次会议,工会小组每两月召开一次例会,会前切实作好准备,对重要问题事先要充分发扬,允许对不同意见进行无拘束的讨论。决定问题时,要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问题决定后,必须执行。如有不同意见允许保留,也可向上级反映,但在未改变集体决定之前,必须无条件执行原决定,不允许搞自由行动。会议决定的每项工作,必须有人负责。
第四章 工作任务
第十五条 院工会委员会负责执行会员的决议和上级工会的决定,主持院工会的日常工作,承担院职工工作机构的职责。它的基本任务是:
(一)做好职工思想工作。向全院职工进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四有”教育,把培养职工主人翁献身精神放到工会工作首位。加强法制教育和职业、职业道德、职业纪律、职业技能为主要内容的“四职”教育。
(二)依法维护全院职工的权利,组织本院职工参加本院的管理和经济体制的改革。
(四)维护职工的学习权利,吸引和支持职工学习、文化、科学、技术和管理知识。开展有益职工身心健康的文化、体育活动,办好工会的文化、教育、体育 事业。
(五)保障职工生活,协助和督促行政方面办好职工集体事业。开展职工互助互济活动,搞好职工生活困难补助。搞好劳动保险工作和劳动工资的群众工作。参与调处劳动争议,协同有关方面做好退休职工和职工家属工作。
(六)关心职工劳动条件的改善,维护职工在劳动中的安全和健康。监督有关劳动保护、安全技术、工业卫生等法律、法规、条例及“三同时” 的贯彻执行。向职工进行安需要向公会上你申报即可。全教育、督促行政方面解决影响职工健康和安全的问题,参加安全检查和伤亡的调查处理。
(七)维护女职工的合法权益,同、虐待、摧残、迫害妇女的现象作斗争。针对女职工的特殊问题,做好保护工作。
(八)收好、管好、用好工会经费,管理好工会财产。
(九)坚持工会的制度和生活,加强工会小组工作。接收新会员,对会员进行工会基本知识的教育。
第五章 工会与职工
第十六条 工会是职工的日常工作机构,其任务有:
(一)宣传职工的性质、作用和任务。
(三)提出召开大会方案和议题的建议。
(四)征集、整理提案交职工提案小组审理。
(六)每年组织职工代表对医院方针和职代会决议的贯彻执行情况进行一次检查,对院级行政进行一次评议。
(七)组织职工代表向职工宣传和传达会议精神,发动职工和督促有关部门实现大会确立的任务和决议。
(八)组织职工代表团和各专门工作检查小组检查大会决议和提案的落实情况。
第十八条 工会要维护职工代表的权利。职工代表行使职权而受到刁难、打击时要及时进行调查,井要求有关方面作出严肃处理。
第六章 工会与行政
第二十条 工会要代表职工群众,监督医院正确执行有关政策和法规,在行政决定有关重大决策和职工切身利益时,工会应参加研究,维护利益、集体利益和职工的正当权益。
第七章 工会与委
第二十二条 院工会在院委的下工作。正确处理好接受的和工会自主地开展工作的关系。重大问题应向组织汇报。接受委讨论的有:
(一)工会全年工作;
(二)召开会员的方案;
(三)工会机构的调整和工会干部的配备。
第二十三条 工会的日常工作和经费开支,要根据职工群众的要求和上级工会的有关规定积极主动、负责地办理。对工会正、的调动,要征求全委会意见并报上级工会批准。职工群众的正当呼声,工会在向委汇报的同时,应向上级工会报告。
第二十四条 工会对上级工会决议,应结合实际,在委的下,认真贯彻执行。
第八章 组织工作
第二十五条 院工会实行两级管理制:院工会委员会;工会小组。
第二十六条 院工会委员会实行分工负责制,设:、、委员;组织、宣传、文体、工作、生活保险、管理、女工、财务等委员。日常工作由工会办公室主持,定期向有关委员汇报和商量工作。定期召开委员会讨论决定工作、汇报工作开展情况。
第二十七条 院工会财务工作在经费审查工作委员会监督下,发扬财务,接受会员群众的监督。
第二十八条 各工会小组根据实际情况负责组织、宣传、文体、工作活动、生活保险、女工等工作。
第二十九条 工会小组按照行政划分设工会小组。会员不到三人的小组与工作性质相近小组合并设工会小组。
第九章 工作作风和工作方法
第三十条 密切联系群众,同群众打成一片,坚持家访谈心,与职工交朋友,根据广大群众的愿望和要求开展活动,全心全意为职工服务。
第三十二条 充分发扬,认真执行工会的制度。办事要同群众商量,尊重群众的意见,坚持真理,修正错误。
第三十三条 坚持说服教育的方法,摆事实、讲道理、讨论、典型,依靠群众解决自己的问题。时刻注意把职工的切身利益和工人阶级的根本利益结合起来,始终坚持、集体、个人三者利益的统一和兼顾的原则。
第三十四条 工会干部要振奋精神,刻苦学习,努力工作,勇于改革,不断创新,坚持原则,大胆工作,一心为公,不谋私利,多办实事,讲究实效。
上级工会可以派员什么和什么用人单位的职工组建工会
任何单位、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将工会组织撤销或者合并归属于其他工作部门。上级工会可以派员帮助和指导企业职工组建工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阻挠。
法律依据
《中华工会法》
第十二条基层工会、地方各级总工会、全国或者地方产业工会组织的建立,必须报上一级工会批准。
上级工会可以派员帮助和指导企业职工组建工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阻挠。
第十三条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随意撤销、合并工会组织。
基层工会所在的用人单位终止或者被撤销,该工会组织相应撤销,并报告上一级工会。
依前款规定被撤销的工会,其会员的会籍可以继续保留,具体管理办法由制定。
第十四条职工二百人以上的企业、事业单位、组织的工会,可以设专职工会。工会专职的人数由工会与企业、事业单位、组织协商确定。
第十五条、地方总工会、产业工会具有团体法人资格。
基层工会组织具备工会依照法律规定通过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组织职工参与本单位的决策、管理和监督,保障职工权利的实现。第六条企业、事业单位和机关应当自开办或者设立之日起1年内依法建立工会。民法典规定的法人条件的,依法取得团体法人资格。
公司解散期间工会还算不算存续期间的人员
(三)选举工会委员会和经费审查委员会。第七条 企业、事业单位、机关中有女职工25人以上的,应当建立工会女职工委员会;女职工不足25人的可以建立工会女职工委员会,也可以设女职工委员。公司存续期间工会能解散。但公司存续期间已经设立了工会,任何组织和个人都是不可随意撤销工会。如果想要撤销工会的话,那么必须报告到上级工会,一般情况被撤销的工会与会员的会籍是可以进行保留的。
《中华第三十一条 坚持实事求是,深人群众,深入实际,调查研究。既要提出问题,又要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切实眷职工说话,为职工办事。工会法》第十二条
基层工会所在的企业终止或者所在的事业单位、机关被撤销,该工会组织相应撤销,并报告上一级工会。
依前款规定被撤销的工会,其会员的会籍可以继续保留,具体管理办法由制定。
职工多少人以上的企业事业单位的工会可以设专职工会?
工会会员大会或者会员的职权是:《工会法》第十三条规定,二百人以上的企业、事业单位的工会,可以设专职工会。工会专职的人数由工会与企业、事业单位协商确定。
在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机关中以工资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体力劳动者和脑力劳动者,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宗教信仰、教育程度,都有依法参加和组织工会的权利。
规则
各级工会委员会由会员大会或者会员选举产生。企业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不得作为本企业基层工会委员会成员的人选。
各级工会委员会向同级会员大会或者会员负责并报告工作,接受其监督。
工会会员大会或者会员有权撤换或者罢免其所选举的代表或者工会委员会组员。
中华工会法
2021年12月24日第十三届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工会法〉的决定》第三次修正 第十三条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随意撤销、合并工会组织。
基层工会所在的用人单位终止或者被撤销,该工会组织相应撤销,并报告上一级工会。
依前款规定被撤销的工会,其会员的会籍可以继续保留,具体管理办法由制定。
第十四条职工二百人以上的企业、事业单位、组织的工会,可以设专职工会。工会专职的人数由工会与企业、事业单位、组织协商确定。
《工会法》第13条规定,职工200以上的企业、事业单位的工会,可以设专职工会。工会专职的人数由工会与企业、事业单位协商确定。
根据工会法,职工200人以上的企业事业单位的工会,可以设专职工会。
近百人以上的企业或事业单位,可以设专职工会,也可以人员负责工会工作。
,职工200以上的企业、事业单位的工会,可以设专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随意撤销、合并工会组织。职工会
可以在线设置不同的管委会。
皮皮鲁送你100条命 皮皮鲁送你100条命免费阅读

求郑渊洁童话全集,就是所有的他的作品 《舒克贝塔和歌唱家》 童话作品 皮皮鲁送你100条命 皮皮鲁送你100条命免费阅读 皮皮鲁送你100条命 皮皮鲁送你100条命免费阅读 《童话大王》 《童话大王》···
张火丁春闺梦 张火丁春闺梦一霎时唱谱

介绍几个比较的京剧曲目……京剧演员……谢啦! 李佩红京剧《春闺梦》全剧播放:364 的话,四郎探母、红鬃烈马、空城计、锁麟囊等等等…演员当代的就是于魁智、李胜素、张火丁、孟广禄…很···
牧场之国的读书笔记 牧场之国读书笔记阅读感

第19课牧场之国可以分为几个部分每个部分讲的是什么? 部分:总述荷兰是水之国,花之国,也是我就要看到美丽的三峡了。牧场之国。 牧场之国的读书笔记 牧场之国读书笔记阅读感想 牧场之国···